排名较好、定额调整,每人每月增加32元。
排名较好、与缴费年限挂钩,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.8元,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。
排名较好、与基本养老金挂钩,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.2%。
排名较好、倾斜调整,上年度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,每人每月增加40元;年满80周岁的,每人每月增加60元。
排名较好、国度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,每人每月增加15元。
排名较好、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,每人每月增加30元;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,每人每月增加25元;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,每人每月增加20元;符合劳社部发〔2002〕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,每人每月增加10元。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,按照就高的原则,只增加一项。
排名较好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,根据中办发〔2003〕29号和鄂办发〔2003〕53号文件规定,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(州)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,补齐到平均水平。
一是定额调整。按退休(退职)时间划分三档: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、退职的,每人每月增加45元;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、退职的,每人每月增加40元;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、退职的,每人每月增加35元。
二是挂钩调整。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: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,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)每满一年增加2元,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;同时,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.6%。